欧亚经济联盟(EAEU)批准《高压设备安全技术法规》草案

2021年7月27日,欧亚经济联盟委员会第105号令批准并公布了EAEU 《高压设备安全技术法规》草案。该草案拟提交EAEU理事会审查批准。

根据法规要求,在欧亚经济联盟领土上流通并用于生产、转换、分配电能或用于传输电能的高压设备应符合该技术法规要求。包括:开关,含负载断路开关;绝缘体;d电缆,含电缆附件和电力绝缘电线;成套开关设备;变电站;电容器;旋转电机;非线性避雷器;断路器;半导体电力转换器;受保护的电线;避雷器;隔离开关,接地开关和驱动器短路;电反应堆;高压电阻器;导体;电压、电流和电源变压器;电力变压器负载下的调压装置等。

由上述设备组合而成的设备也属该法规管理范围。例如:组合式电流电压互感器、隔离开关等。

根据该技术法规草案的要求,高压设备在投入流通前必须进行强制性符合性声明。高压设备的符合性声明将根据其方案之一进行注册:3d、4d、5d 或 6d。在所有情况下,声明都是根据认可实验室的测试结果进行的。使用方案 6d 时,还需要对企业的管理体系进行认证。如高压设备未按照法规清单所列标准(目前清单标准仍在制定中)生产,则需实施强制性认证,而不是声明:1c、2c 、3c 或 4c。

该技术法规计划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。